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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行时 | 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2021-10-25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1025日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清单

组织名称: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自评公开链接


学院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R

□否

实有14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R

□否

实有3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否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R

□否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R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714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否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二、《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


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


       第三条 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发挥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学校及时向学生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听取、收集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学生服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籍的本科生并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


       (三)会员有权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有权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五)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向本会寻求帮助。


       第八条 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维护学校、学院和学生会组织的荣誉和利益;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四)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生会组织的组成:


       (一)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由主席团和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健康部5个部门组成。主席团负责协调5个部门的工作,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二)主席团成员共3人,实行轮值制度,各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三)学生会职能部门的类型在每届学生会原则上应是固定不变的,但如需因当前情况而做出改变时,可由主席团提出申请,由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增删。


       第十条 新一届主席团的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的组成:


       主席团成员为3人,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


       (二)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由上一届委员会和团组织推荐候选人名单,报请学院党委与学校团委同意后,由学院党、团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待考察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学生代表大会,并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一条 学生会委员产生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要求制定学生会委员产生办法。


       (一)学生会委员产生办法:


       1.现任在职院级学生会主要干部(部长及以上职务)通过学院党、团组织对各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往期工作的评定,最终推选出学生会委员候选名单。


       2.学生会委员候选名单经学院党委审核后,由学院团委统一公布,并提交至学生代表大会。


       3.学生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任命方式:


       对通过审议的学生会委员由学院团委结合各委员的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情况下,统一任命各委员的职位与职务。


       (三)公示:


       组织任命后的委员将在院公告栏公示三天,对推选出的学生会委员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团委提出意见。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十三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学生进行遴选,由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四条 建立完善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基本制度


       第十五条 纳新制度


       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干事纳新工作一般在大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进行。凡属于自动化工程学院的大一学生均可参加干事纳新。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先进,品德高尚,作风优良,无违纪违规现象。学习成绩良好,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工作认真,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热爱学生会工作,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和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同学。


       第十六条 例会制度


       学生会组织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各部门副部长以上的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学生会执行主席主持,其他主席团成员负责签到并进行会议记录。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各部门一周开展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 请销假制度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该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事先所属部门部长请假,由部长汇报主席团。选派工作部门负责统计出勤情况,并将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主席团与各工作部门部长。


       第十八条 财务制度


       学生会组织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应做好预算,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批准后,方可购买。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活动计划使用费用。情况特殊须超支购买的,经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九条 考核制度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组织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组织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学生会组织主席团会议研究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内部处分。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条 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坚持从严治会。学生会组织坚持学院党委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注意作风建设,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章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于本章程因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需做出修改时,由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提出修改意见,并经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更改。

三、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自动化工程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学院

年级

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轩辕诗雨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19级

12/40

2

李佳桓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19级

78/296

3

许仕彬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19级

69/251

4

贾宇鑫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13/78

5

张诗瑶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4/76

6

谭翔天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45/234

7

李菁菁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59/234

8

马兴冉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10/78

9

张政一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62/234

10

邓一凡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1/78

11

李林潼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16/234

12

褚鑫磊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56/234

13

陈佳琪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7/78

14

高伟民

共青团员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级

18/78


五、学院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由上一届委员会和团组织推荐候选人名单,报请学院党委与学校团委同意后,由学院党、团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待考察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学生代表大会,并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为深入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强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激发学院广大青年学生青春奋进、建功时代的蓬勃热情,714日上午1000,自动化工程学院于二教一合顺利召开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学院党委副书记马崇升、副院长姜文娟、学办辅导员老师、校学生会代表顾剑华出席本次学生代表大会,全院学生代表参加会议。大会由自动化工程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执行主席李洋主持。

宣传报道链接:http://auto.neepu.edu.cn/info/1261/2137.htm

mmexport1634821653129


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各班级团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商议提名人选,候选人经由学生自主报名或各团支部推荐,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由上一届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学生意见,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学生会组织根据团支部酝酿的提名人选,经学院团委审核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量应不低于代表人数的120%),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学院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人选。


八、学院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职务

备注

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

马崇升

学院党委副书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 玮

学院辅导员、兼职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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