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党委领导下,主持院党委工作,负责学院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并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并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四、负责党支部工作和工会、青年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支持他们按章程开展工作。
五、召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会。
六、与院长轮换主持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策全院重大工作。
七、参与讨论和决定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支持各系、各办公室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八、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九、完成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