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4月17日止进行2017届毕业班学生成绩及学分核对工作。核对工作要求学生本人进行,各院系教学干事协助完成。
1、按照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及2014级专科培养方案要求以及各专业实际开课情况,核对学分取得情况是否符合毕业要求。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学分组成为必修学分、专业选修学分、学科基础选修学分、公共选修学分。毕业资格审核时上述各项学分分别审核。
2、转专业、实验班、交流的学生其学分与同专业其他班级学生的学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单独审核。原则是学籍变动前按原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籍变动后,按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交流的学生需要将交流学期的成绩单独审核(交流生置换替代申请表本次也将发放给相关学院)。
3、降级的学生其学分单独审核。原则是学籍变动前按原年级培养方要求,学籍变动后,按现年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审核。
4、分方向的专业因专业方向不同学分审核要求也不同,请相关院系按该专业各培养方向进行审核。
5、核对是否有缺学分情况,即虽无不合格成绩,但按照培养方案毕业学分要求不符合毕业条件,如缺少必修学分、专业选修学分、学科基础选修学分、公共选修学分情况(公共选修课学分统计时已去掉了重复选择的课的学分),如果存在此种情况,则由各院系教学干事统计因何种原因(如:少必修1学分),需添加什么课程,以及添加课程的性质、学期、学分、开课院系等信息,填写到汇总表后统一交教务处。
6、核对毕业生现存不合格成绩中是否有因选修学分已够毕业要求而申请取消课程的。如果有需要申请取消的课程,则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并由各院系教学干事审核后,教学院长同意后再交教务处处理,申请取消该门课程,以后不再给考试机会。
7、“2017届毕业生不合格成绩一览表”、“2017届毕业生英语四级最高成绩一览表”及“2017届毕业生学分取得情况一览表”都需由学生本人确认后签字,如有异议或特殊情况请将问题信息填写到一同下发的汇总表中,所有材料由教学干事于4月17日之前交到教务处。如有疑义,请汇总后同其他材料一起交到教务处231室,核对后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