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6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分别上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的课。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放假期间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机关各部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其他各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值班表请于9月22日中午11:30前报到党政办公室。实施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有序高效处理相关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