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根据《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东电研发[2021]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具体成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
2.学院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专家考核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学生进行相关考核工作,具体成员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和考核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接待考生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具体成员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者(在国外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2.英语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者国家CET6考试取得425分及以上成绩;
(2)申请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英文论文1篇。
3.学术成果条件
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EI或SCI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2)以第一发明人(或硕士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且排名前5;
(4)曾以主要参与人身份参加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申请者应参照当年《东北电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四、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东北电力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非应届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应届硕士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报考意见);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已获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应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人应为博士生导师;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非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结论);
7.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职业目标和规划等(不少于3000字);
8.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或雅思成绩单;或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
10.缴纳报名费200元。
五、选拔程序及要求
1.初审办法
申请材料提交日期截止后,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进入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建议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
2.考核方式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时间地点并组织考核过程。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专家考核组专人出题;
2.外语水平考查:由外语学院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作为考官,或由专家考核组具有1年以上国外研修经历的教师作为考官;
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考核申请者的综合知识构成情况,由专家考核组出题考核;
4.科研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核申请者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由专家考核组出题考核。
4.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综合能力考核3部分中,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所有申请者按总分排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本办法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冲突,将按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2.本办法自2024级博士生招生开始实施。
3.本办法由自动化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