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机关各部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其他各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各单位将值班表于2021年3月31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系统发给党政办公室王星宇。
2.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行政室,值班电话为64806433,值班时间为上午8:30 — 11:30,下午13:30 — 16:30;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64807110。
3.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精确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师生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聚集活动,按要求佩戴口罩,严格履行出行审批及报备制度。
4.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