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暑假放假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
1.学生的假期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安排:7月26日至8月29日为假期。学生重考、返校及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2.教工的假期安排
7月24日、7月25日正常上班;7月26日— 8月24日为假期;8月25日(星期三)起正式上班。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安全稳定工作
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网络与信息安全、居家安全等,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学生网上安全告知、健康教育等相关制度,要加强心理支持与疏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人群心理问题监测、预警、干预,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2.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门、窗、水、电、气及危化品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防责任制,尤其是科研场所、实验室,务必定点定位,落实到人。
3.维护校园稳定
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舆情动态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校园巡逻巡查,严格校门管控,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假期值班及其他事项安排
1.暑假期间党政办公室文书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上午办公,时间为8:30—11:30。
2.学校各单位的暑假值班日期为7月26日至8月24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值班;机关各部门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安排值班,其它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保证通信畅通,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3.每天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4.保卫处、后勤保障部24小时值班,具体时间、地点、人员由部门安排好后通知全校。
5.请各单位将暑假值班表(模板见附件)于2021年7月21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系统发给党政办公室王星宇。
四、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1.健全师生健康管理机制
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全面摸排师生信息,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确保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师生员工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及行程信息。各单位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告知师生假期注意事项及防护要求。
2.强化暑期生活服务保障
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保障留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等需求;各学院要加强学校所在地和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政策沟通和精准对接,统筹做好学生离校、返校安排,严防出现学生滞留途中情况。
3.假期出行要求
(1)全校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上不跨省域流动。教职员工确需跨省流动的,必须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吉林市去往省内其他地区的,须报人事处备案但不需履行审批手续。
(2)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等。不得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已在外实习的,各单位负责人要与实习单位协商制定应急预案,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3)暑假到校工作的教职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4.省外返吉人员防控要求
(1)省外返吉人员,返吉前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上报,由所在单位(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向学校疫情防控办上报审批同意后,方可返回。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持有当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社区报告,返吉后14天内不允许进入校园,14天之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14天之后并且检测结果阴性可以进出校园。
(3)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吉人员到达吉林市后14天内不允许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自由进出校园。
(4)返吉人员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按照中、高风险地区返吉人员要求执行。
5.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积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引导师生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保卫处要加强暑假期间校门管理,进出校园登记、扫码查验,校外无关人员严禁入校;后勤保障部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校医院要持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符合条件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6.假期校园大型活动疫情防控要求
学校各单位(部门)在假期原则上不得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组织大型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上报活动方案,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
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