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研究生招生复试是我校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3〕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
(三)确保应考尽考、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
(二)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可设立秘书1~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
(三)严格落实学院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四)学院应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程序
确定、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资格进一步审查→专业课笔试→抽签→面试(思想品德考核、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确定、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时间确定后提前5天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
(三)复试资格条件
1. 一志愿考生进入我院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2.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资格审核
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
(5)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6)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
(8)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
(9)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10)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
(11)退役大学生须提供《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学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思想品德考核;
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③综合能力面试;
④专业课测试(笔试)。
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专业课测试(笔试)内容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
本学院调剂考生可从《自动控制原理》、《微型计算机原理及接口技术》2门科目中任选1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门)参加测试,所选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六)复试成绩
1、参加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到。最终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为100分)×0.3+初试成绩(折算为100分)×0.7。
2、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课程总成绩(满分500分)/5。
3、复试成绩由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三个成绩相加得到。外语测试(2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和专业面试(80分)的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测试)/2.5。
六、录取及其他说明
1、对提供虚假信息及在复试各环节中存在作弊现象的考生,经核实确认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在报名调剂的考生中择优选进复试名单,原则如下: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分数择优选进复试名单;考生所有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综合考虑其本科专业、学科竞赛情况等选进复试名单。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本院复试面试将分小组进行,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各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8、在复试拟录取名单公布日起一周内,为复议期,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人员进行复议。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0432-64806195。
9、考生录取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
10、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自动化工程学院2023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第一组(一志愿第一批) |
日 期 |
时 间 |
项 目 |
地点(老校区) |
备 注 |
2023年 4月3日 (周一) |
8:00--9:30 |
报到,资格审查 |
主教430学院会议室 |
|
10:00—12:00 |
专业课笔试 |
主教2合 |
|
13:00--17:00 |
面试 |
主教4楼 |
|
18:00—20:00 |
同等学力笔试 |
主教430 |
|
第二组(一志愿第二批) |
日 期 |
时 间 |
项 目 |
地点(老校区) |
备 注 |
2023年 4月4日 (周二) |
8:00--9:30 |
报到,资格审查 |
主教430学院会议室 |
|
10:00—12:00 |
专业课笔试 |
二教2合 |
|
13:00--17:00 |
面试 |
主教4楼 |
|
18:00—20:00 |
同等学力笔试 |
主教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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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调剂) |
日 期 |
时 间 |
项 目 |
地点(老校区) |
备 注 |
2023年 4月9日 (周日) |
8:00--9:30 |
报到,资格审查,申报复试科目 |
主教430学院会议室 |
|
10:00—12:00 |
专业课笔试 |
主教2合 |
|
13:00--17:00 |
面试 |
主教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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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
同等学力笔试 |
主教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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